第23章 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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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對維塔麗說到這件事情, 很輕描淡寫,但敘述的十分詳細:刀鋒是如何刺進魏爾倫的手掌,甚至可以感受到刀刃刺破皮膚、刺穿肌肉的細微差別;他用了那麽大的力氣,仿佛把他的恨意全都灌註在刀尖上;他知道這是一件危險的事情,但他才不管那麽多呢!
維塔麗沒問“然後呢”,或是“魏爾倫呢”, 她坐在桌邊, 默默的將煙鬥裝滿了煙絲,擦了一根火柴, 點燃煙絲, 再把煙鬥遞給他。
阿瑟抽了一會兒煙,渾身肌肉從緊張慢慢舒緩下來。
維塔麗則是在考慮他倆的關系。這大概是這個純凈少年能做出的最激烈的事情,不管他愛不愛魏爾倫,他肯定都會覺得心靈受到了傷害——他不是對方最看重的——於是讓對方的肉-體受到一點傷害,是他的發洩方式;魏爾倫可能會放棄他,也可能不會,但至少要過一段時間才會來找他。
她現在要做的, 就是繼續給阿瑟洗腦。
他想要一個如父如兄的年長男性指引他,這其實很正常;但如果對方借此占有他的肉-體, 那肯定不是正常的事情。阿瑟的問題是他不知道魏爾倫做的不對, 也從來沒有考慮過魏爾倫是有妻子兒子的;至於魏爾倫,呵, 渣男無誤了。
想想也是呢, 21世紀的17歲男孩尚且不能說什麽都懂, 更別說19世紀的17歲男孩了。
他們在維塔麗住的旅館裏。
“舅舅呢?”阿瑟才想起來。
“他出去喝酒了。”
“想去哪兒玩?我帶你去。”
“盧浮宮能去嗎?”
“能。盧浮宮每周開放4天。很多人在裏面臨摹,我帶你去看看。”
“盧浮宮不是被燒毀了嗎?”
“只燒到了一點,已經修覆了。”
“杜伊勒裏宮呢?”
“完全毀了。政府不想重建杜伊勒裏宮,大概是不想回憶起皇帝吧。”皇帝指的是拿破侖三世。
“皇帝一家現在去哪兒了?”
“在——倫敦。”
皇帝被趕下臺後,帶著宮廷裏的一些朝臣和貴族們流亡英國;巴黎公社之後,又有很多法國人去了海峽對面的國家。奧蘭一家可能也是這兩批人中的一家。
不過,在維塔麗來看,那都是太遙遠的事情,與她無關。
阿瑟沒有回自己的小公寓,而是在旅館又開了一間房,胡亂睡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兄妹倆穿著新衣,高高興興的去了盧浮宮。
阿瑟頗認識了一些文藝小青年,其中的一個今天正好在盧浮宮臨摹一幅達·芬奇的人物肖像。維塔麗一看,嗨!這不就是後世鼎鼎大名的《蒙娜麗莎》嗎?
不過這個時代,《蒙娜麗莎》只是盧浮宮裏不怎麽起眼的一幅人物肖像畫,不出名,也沒什麽參觀者。
想到《蒙娜麗莎》那戲劇性又十分富有諷刺性的“出名”過程,維塔麗一直都懷疑,那樁失竊案是某個達·芬奇收藏大戶自導自演的好戲,自此之後,達·芬奇的畫作價格飆升,《蒙娜麗莎》也一躍成為盧浮宮鎮館之寶之一。
阿瑟為她介紹那個年輕人,讓·路易·福蘭剛滿20歲,在巴黎學繪畫。福蘭也認識魏爾倫,他們常在一塊兒,散步,喝酒,阿瑟有時陪著福蘭到盧浮宮來臨摹,但他自己對繪畫不感興趣,也不太瞧得上那些名家名作。
阿瑟在巴黎結識了一些不太出名的畫家,有人給他畫了肖像畫,只是阿瑟自己不太在意,也從來不找畫家要他的肖像畫。維塔麗跟福蘭聊了一會兒,問他跟誰學畫,學了幾年了,還隨手給阿瑟畫了一幅速寫。她學過一點素描和速寫,但沒有正式的學過繪畫。
福蘭認為她從沒有經過名師指點也能抓住人物特質,很有繪畫天賦,問她要不要留在巴黎學習繪畫。
“學習繪畫?”這倒是她從來沒有想過的一個方向。
“瞧,學畫花費說起來不算大,最花錢的是顏料和畫布,再找個老師,指點你的不足之處,最普通的畫師一張素描頭像也能賣個二十法郎,只需要不到1小時就能完成,一天你只要能賣出去兩三張頭像,足夠你在巴黎過的很不錯。”
很有誘惑,但想想在出師之前需要多少年,這個性價比不高。巴黎是藝術之都,到處都是前來學習繪畫的年輕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當然,還是男性居多。女性畫家不是沒有,只是非常稀少,稀少到舉例都很難找到一個人名。
福蘭隨後收拾了畫架畫筆,跟蘭波兄妹在盧浮宮裏瞎逛了1個多小時。阿瑟不懂繪畫,福蘭倒是能把盧浮宮裏的一些經典名作說的頭頭是道:作者、年代、畫布、顏料、風格、畫作的經歷,雖然都是入門級的知識,但他說的挺有趣,是個好導游。
福蘭還不算學成畢業,老師也沒什麽名氣,過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兒“巴黎頑童”的活潑勁兒,跟阿瑟的“阿登鄉下粗野男孩”的風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們都帶有一種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維塔麗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蘭關系還不錯,大概是有一點惺惺相惜的意味?
從盧浮宮出來,已經到了中午,福蘭提議去一家還不錯的餐廳吃飯,顯然是要蹭飯了。阿瑟說他沒錢,維塔麗才是小財主。福蘭便笑嘻嘻的說,可以帶她逛逛巴黎。
她想著雖然到過巴黎兩次,但都匆忙來去,還真沒有好好玩過。這次本來也計劃多住幾天,徹底解決阿瑟和魏爾倫的問題,再回沙勒維爾。福蘭這樣的年輕人,總是知道哪兒好玩。
到了餐廳,果然環境和服務都還不錯,頗高檔;菜價也不便宜,三個人吃了有50多法郎。
阿瑟居然沒覺得這頓飯很貴,果然是見過世面的人了。
維塔麗在家是挺小氣的,能不自己花錢,絕不自己花錢;但在巴黎麽,要的就是那個範兒,別管兜裏有沒有錢,要的就是見過大世面的淡定。
簡言之,就是要會裝樣。
50法郎的一頓午餐還是很不錯的,有牡蠣,有魚,有一小盤烤肉,一份水果沙拉,還有一瓶還不錯的紅葡萄酒。三個人都吃的很滿意。
福蘭問他們下午想去哪兒玩,陪他們回了旅館,放下畫架畫筆顏料,下午三個人就在香榭麗舍大街瞎逛。福蘭做個導游還是挺好的,嘴皮子麻利,對香榭麗舍大街上的商店耳熟能詳,三個人穿的一般,但因為長得都很不錯,姿態也好,倒沒有被店員用鄙夷的眼光打量。
維塔麗特別會端著“外省暴發戶”的架子,很能唬人,看了很多家商店,卻什麽也沒買。原因當然還是太貴了,她是有點錢,可在香榭麗舍大街上,買不了幾件東西。
在外面玩了一整天,晚飯在旅館餐廳吃的,叫上了菲利克斯舅舅。福蘭又跟著蹭了晚飯,還上樓到阿瑟房間裏吹了一會兒牛,晚上9點多鐘才走。
臨走的時候,他問阿瑟,“明晚妮娜夫人家有個沙龍聚會,你會去嗎?”
阿瑟猶豫,“他們大概不歡迎我。”
福蘭失笑,“是啊,你差點打傷卡爾雅,他們覺得你就是個小瘋子。”
維塔麗問:“什麽事?”
阿瑟忙說:“沒什麽,福蘭,你該走了。”
“卡爾雅?我記得他是為你拍照的攝影師,他還是個畫家,是嗎?”
“不是,他是——他創辦過一份雜志,是雜志社的社長。不過那份雜志已經被查封了。”
懂了,大概是什麽進步雜志。
“你跟他——發生了什麽?”
“沒什麽,就是……”他有點窘,但又覺得非常有趣,有些譏諷的微笑起來,“是他要給一個寫了狗屁不通的‘詩歌’的人說好話,我覺得他有點愚蠢。”
“然後呢?”維塔麗追問。
“然後——魏爾倫的手杖裏面是一柄細劍,我就這樣,”他比劃著動作,形象的再現了當時他的行動,“我可能劃傷了卡爾雅,他們都覺得我有點‘瘋狂’。”他滿不在乎的說。
“卡爾雅是魏爾倫的朋友吧?”
“對。”
“他們是責怪你的‘瘋狂’,還是責怪魏爾倫不該將你帶到巴黎?”
“都有吧。我不太在乎這個。”
維塔麗心累,“你要知道,你在巴黎認識的人全都是魏爾倫的朋友,你來巴黎是為了認識巴黎文藝界的名人,是為了出名,為什麽魏爾倫不阻止你的胡鬧?你想過嗎?”
阿瑟楞了楞,“什麽意思?”
“這麽說吧,魏爾倫一定說,你就是你,你不需要改變你的天性、你的本真,對吧?”
他想了想,“對。”
“他從來沒有說過,‘你不該這樣’、‘你不該那樣’,對吧?”
“他沒說過。”
“他縱容你,甚至鼓勵你的放縱,對吧?”
“確實。”
“所以你才會覺得,他認真聽你說話、能夠完全的理解你,是這樣,對吧?”
“你怎麽——”他不安起來,在房間裏走來走去,“你是說,他故意的?”
“我們先來談談一個重要的概念:你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是否需要遵守社會的基本準則?”
“看情況。”
“你不能殺人,如果對方沒有對你造成傷害的話,對還是不對?”
“對。”
“人人都遵守社會準則和法律,才能保證你這個渺小的‘人’能夠獲得自己的基本人權,對還是不對?”
阿瑟驚訝的看著她,“你在皮埃爾先生家都學了些什麽呀!”
“學到了辯證唯物主義。”
“什麽?”
“回答問題。”
“噢——你說的對,但是……”阿瑟蹙眉,他心裏有點亂,覺得妹妹跟自己記憶中的妹妹不太一樣了。也許,在他不在家的時候,妹妹已經飛快長大了。“我說不好-->>
,我希望能夠過著一種、一種暢快的生活,可以不用考慮金錢、地位、人與人之間的差距。我喜歡誰,就跟誰在一起,而不用考慮其他的。世俗的瑣事,會讓人失去那種‘通靈人’的氣質。到那個時候,我就完了,全完了!”
“你在說你自己,還是在說你和魏爾倫?”
“別提那個懦夫!”他氣惱的說:“你說的沒錯,你真是個聰明姑娘,我可能不愛他,但他既然說了愛我,怎麽可以仍然愛著瑪蒂爾德?”
維塔麗又要扶額:這家夥的重點呢?
“你這個笨蛋!”她狠狠的罵他,“你是把自己放到什麽地步了?你是在跟瑪蒂爾德爭奪一個懦夫的‘寵愛’嗎?你應該羞於跟懦夫相提並論好嗎!他只不過比你大幾歲、比你早一點出名,你要是出名了,準比他要更有名氣!你用不著以你們之間混亂又不容於社會規則的愛情來當做點燃創作**的媒介,”她用了一個覆雜的長句,然後總結,“他不配,你也不需要。”
阿瑟忍不住要笑,“他不配?”
“對,他不配!”
這晚,阿瑟仍然在旅館過夜。
維塔麗回到自己房間後,想了很多。
阿瑟傷了魏爾倫的手掌,並不一定會真的傷害他倆之間的感情。她並不太願意用“愛情”來定義他倆的關系,在她看來,他們之間的感情是不對等的,根本談不上“兩情相悅”。根據阿瑟的一些含糊的講述來看,魏爾倫對他一見鐘情,可能是阿瑟身上那種“迷途羔羊”的氣質吸引了魏爾倫,也可能是其他的,但不管怎麽樣,這種禁忌之戀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
她不想阿瑟受到傷害,熱烈的禁忌之愛是會流傳後世,但也因此過早的燃燒了他的創作**。她說不好蘭波早早封筆是不是一件好事,畢竟後世無數人都想知道,那個恣意放縱的天才少年到底是不是因為與魏爾倫之間轟轟烈烈的愛情太折騰人,因而19歲就放棄了文學創作,成了走南闖北不停漂泊的浪子。要是阿瑟成了巴黎的不入流詩人小團夥中的一員,他將來還會那麽有名嗎?
畢竟早夭的天才才是“真天才”,善於折騰、身世坎坷才有可能流芳百世,讓人無限著迷,比如愛倫·坡,比如文森特·梵·高。
保羅·魏爾倫會去妮娜夫人的沙龍。
福蘭透露了這個消息,維塔麗立即決定,晚上她也要帶哥哥一道出席沙龍。
“我能去嗎?”她問。
“你需要一個引薦人。”
“你可以做我的引薦人嗎?”
“大概可以。”
“我以為沙龍該是來者不拒的。”
福蘭微笑,“有時候是的,但如果你一個人都不認識,為什麽要去呢?”
“我認識你。”
福蘭哈哈大笑,連連點頭,“沒錯!”
“阿瑟也可以去嗎?”
福蘭面露難色,他放低了聲音,“你要知道,上次他跟卡爾雅鬧得很不愉快。”
“我可以向他道歉,是阿瑟做的不對。”
福蘭瞥了一眼阿瑟,“阿瑟會道歉嗎?”
“他會的。”
阿瑟一楞,一看維塔麗瞪他,馬上說:“我可以向卡爾雅道歉。”嗨!他的那點小驕傲遇到妹妹就總是飛快的消散了。
福蘭暗笑,“那好,我們可以一起去。我去租一輛好一點的馬車。”
維拉爾家。
文藝沙龍在巴黎一直是一件時髦的事情,貴族有舞會,文藝青年有沙龍,各有去處。
對女主人妮娜夫人來說,在家裏聚攏一群慣會高談闊論的文藝圈人士是一件很有逼格的事情,巴黎這樣的沙龍為數不少,大家總有地方去。
美酒和美食,還有有趣的客人,用來打發晚上的無聊時間是最好的。
維塔麗到的不算早。
福蘭說,不能去的太早,也不能去的太晚,去的早的人總是跟主人關系更好;跟女主人不太熟悉的話,還是晚一點比較好,這樣才不至於顯得你就是沖著免費的酒去的。
福蘭就好比後世那種專門在各種宴席、派對上蹭吃蹭喝的常客,自來熟,臉皮厚,嘴皮溜。
這種人倒也能混得如魚得水,什麽場合都不會怯場。
為了穿男裝還是穿女裝,維塔麗頗是猶豫了很久。人們總是低估孩子,更別說“女孩”了,就連阿瑟,有時候也不由自主帶出來對女性的輕視。這是社會常態,可能要等到她很有錢,或是很有名才能破解這種局面。
最後還是選了女裝裙子。
卡爾雅和魏爾倫已經到了,倆人湊在一起說話,福蘭指給維塔麗看,“瞧,那是魏爾倫,你見過他嗎?他旁邊的就是卡爾雅。”
維塔麗見過魏爾倫,但沒有見過卡爾雅。卡爾雅比魏爾倫大幾歲,留著一把瀟灑的胡子,看上去頗有藝術家氣質。
搞文藝的,也沒有太醜的,至少相貌要過得去,不至於影響市容。只是魏爾倫未老先禿,看著反而比卡爾雅顯老。
維塔麗現在非常反感魏爾倫,也就更看他的禿頂不順眼了。
“走吧,我們先過去向卡爾雅道歉。”她拉著阿瑟,向卡爾雅走了過去。
維塔麗嘴甜,道歉非常誠懇,卡爾雅也不能說打死都不原諒一個17歲的魯莽粗野少年吧?只好對維塔麗表示,可以原諒蘭波先生。
阿瑟隨即也向卡爾雅道歉。
他也確實應該道歉,卡爾雅給他拍了兩張照片,一張是10月初他到巴黎沒多久拍的,11月底卡爾雅又給阿瑟拍了一張照片。兩張照片都拍的非常好,蘭波家的所有人都很喜歡這兩張照片。
維塔麗連吹帶捧的,卡爾雅忽然發現,不知道怎麽的就跟她約好了,後天她去他的工作室拍照。
這會兒卡爾雅倒是真的不再氣惱阿瑟了,覺得要是維塔麗在巴黎,陪著阿瑟,他們這個小團體倒是仍然能接納阿瑟成為他們中的一員。
稍晚時候,有人開始念自己的詩歌,也有人開始即興創作。
魏爾倫驚異的看著那個桀驁不馴的撒野少年居然老老實實的向卡爾雅道歉,還以為自己看錯了。
而蘭波家的女孩壓根沒給他什麽好臉色,他倒是不怎麽吃驚。維塔麗這個小姑娘一直都很明確的表現出討厭他,從表情到身體語言,他又不是笨蛋,當然很容易就能看出來。
阿瑟很小心的照顧維塔麗,給她拿來小點心,不讓她喝酒,自己也沒喝幾杯酒,一副好哥哥的樣子。
到了即興創作詩歌的時候,女主人定下了主題,要求帶有埃及或是遠東異國情調的詩歌,幾位詩人紛紛展露才華,維塔麗聽著那些人朗誦自己的詩歌,覺得不過爾爾。
她很納悶,悄悄問阿瑟,“他們只能寫出這麽——糟糕的詩歌?”矯情,造作,生硬,無趣。
阿瑟偷笑,“對。相信我,這還不算是最糟糕的。”
“天哪!”她小聲驚呼。
魏爾倫忽然在旁邊說了一句,“你知道什麽是‘不太糟糕’的詩歌嗎?”
蘭波兄妹一齊皺眉瞥他。
維塔麗看了阿瑟一眼,“好的詩歌應該使人愉悅。”
“你一定不喜歡《惡之花》。”
“那是什麽?沒看過。我還沒學到。”維塔麗一臉天真。
魏爾倫只好無語:確實,她這個年齡,還無法理解《惡之花》。
《惡之花》是夏爾·波德萊爾的詩集,阿瑟很喜歡《惡之花》。
她不再理會魏爾倫,又跟阿瑟低聲嘀嘀咕咕,評論那些詩人的詩歌。
魏爾倫心裏亂紛紛的。
他的右手綁著繃帶,對瑪蒂爾德說他摔傷了手掌,而朋友們都以為他又在家跟瑪蒂爾德大打出手。但男人麽,打老婆可不算個事,沒人問,也沒人說什麽。只是維塔麗顯然很是譏諷的看了一眼他的手掌。
啊,真可惡!
他無端的對一個不到14歲的女孩生氣,氣惱她來的是那麽突然,每次她來巴黎,阿瑟就總會對他冷漠,變得難以接近。她來了,那個藍眼睛的男孩就不再是一只孤鳥,而這只孤鳥本應在他的羽翼下。
他知道這是為什麽,他知道自己做的不對,但正確的事情很無趣,“不對”的事情、禁忌的愛情才能讓人感覺到自己“活著”。
他痛苦的看著那個少年。
福蘭說要阿瑟也即興寫一首短詩,阿瑟本想推辭,他不喜歡即興創作命題作業,維塔麗在他耳邊說了句話,他隨即點點頭。
仆人拿來了紙和筆。
維塔麗將紙張折疊又折疊,撕成紙條;在紙條上寫了一些單詞,在桌上排列組合一番,由阿瑟將單詞寫下來,往裏面填空放進動詞和介詞,以及挑選更好的押韻單詞。
這是一首短詩,題名《埃及舞女》。
“她是埃及舞女?……當天光破曉,
她像火焰之花一樣枯萎……
遠遠近近的人們,
都呼吸著滿城花開的香味!
太美太美了!但其實別無選擇
——為了《漁家女》和海盜之歌,
為了假面舞會上最後的喜悅,
相信那純凈的大海上浮動著夜的佳節!”
這是一首簡單明快的小詩,帶有蘭波自己的鮮明特色:簡潔、純凈,而關鍵詞又是維塔麗提供的,令人不禁感嘆蘭波兄妹的才華——一首詩歌好不好,不是以堆砌辭藻來衡量的,簡單直接,直擊心靈,那便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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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塔麗沒問“然後呢”,或是“魏爾倫呢”, 她坐在桌邊, 默默的將煙鬥裝滿了煙絲,擦了一根火柴, 點燃煙絲, 再把煙鬥遞給他。
阿瑟抽了一會兒煙,渾身肌肉從緊張慢慢舒緩下來。
維塔麗則是在考慮他倆的關系。這大概是這個純凈少年能做出的最激烈的事情,不管他愛不愛魏爾倫,他肯定都會覺得心靈受到了傷害——他不是對方最看重的——於是讓對方的肉-體受到一點傷害,是他的發洩方式;魏爾倫可能會放棄他,也可能不會,但至少要過一段時間才會來找他。
她現在要做的, 就是繼續給阿瑟洗腦。
他想要一個如父如兄的年長男性指引他,這其實很正常;但如果對方借此占有他的肉-體, 那肯定不是正常的事情。阿瑟的問題是他不知道魏爾倫做的不對, 也從來沒有考慮過魏爾倫是有妻子兒子的;至於魏爾倫,呵, 渣男無誤了。
想想也是呢, 21世紀的17歲男孩尚且不能說什麽都懂, 更別說19世紀的17歲男孩了。
他們在維塔麗住的旅館裏。
“舅舅呢?”阿瑟才想起來。
“他出去喝酒了。”
“想去哪兒玩?我帶你去。”
“盧浮宮能去嗎?”
“能。盧浮宮每周開放4天。很多人在裏面臨摹,我帶你去看看。”
“盧浮宮不是被燒毀了嗎?”
“只燒到了一點,已經修覆了。”
“杜伊勒裏宮呢?”
“完全毀了。政府不想重建杜伊勒裏宮,大概是不想回憶起皇帝吧。”皇帝指的是拿破侖三世。
“皇帝一家現在去哪兒了?”
“在——倫敦。”
皇帝被趕下臺後,帶著宮廷裏的一些朝臣和貴族們流亡英國;巴黎公社之後,又有很多法國人去了海峽對面的國家。奧蘭一家可能也是這兩批人中的一家。
不過,在維塔麗來看,那都是太遙遠的事情,與她無關。
阿瑟沒有回自己的小公寓,而是在旅館又開了一間房,胡亂睡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兄妹倆穿著新衣,高高興興的去了盧浮宮。
阿瑟頗認識了一些文藝小青年,其中的一個今天正好在盧浮宮臨摹一幅達·芬奇的人物肖像。維塔麗一看,嗨!這不就是後世鼎鼎大名的《蒙娜麗莎》嗎?
不過這個時代,《蒙娜麗莎》只是盧浮宮裏不怎麽起眼的一幅人物肖像畫,不出名,也沒什麽參觀者。
想到《蒙娜麗莎》那戲劇性又十分富有諷刺性的“出名”過程,維塔麗一直都懷疑,那樁失竊案是某個達·芬奇收藏大戶自導自演的好戲,自此之後,達·芬奇的畫作價格飆升,《蒙娜麗莎》也一躍成為盧浮宮鎮館之寶之一。
阿瑟為她介紹那個年輕人,讓·路易·福蘭剛滿20歲,在巴黎學繪畫。福蘭也認識魏爾倫,他們常在一塊兒,散步,喝酒,阿瑟有時陪著福蘭到盧浮宮來臨摹,但他自己對繪畫不感興趣,也不太瞧得上那些名家名作。
阿瑟在巴黎結識了一些不太出名的畫家,有人給他畫了肖像畫,只是阿瑟自己不太在意,也從來不找畫家要他的肖像畫。維塔麗跟福蘭聊了一會兒,問他跟誰學畫,學了幾年了,還隨手給阿瑟畫了一幅速寫。她學過一點素描和速寫,但沒有正式的學過繪畫。
福蘭認為她從沒有經過名師指點也能抓住人物特質,很有繪畫天賦,問她要不要留在巴黎學習繪畫。
“學習繪畫?”這倒是她從來沒有想過的一個方向。
“瞧,學畫花費說起來不算大,最花錢的是顏料和畫布,再找個老師,指點你的不足之處,最普通的畫師一張素描頭像也能賣個二十法郎,只需要不到1小時就能完成,一天你只要能賣出去兩三張頭像,足夠你在巴黎過的很不錯。”
很有誘惑,但想想在出師之前需要多少年,這個性價比不高。巴黎是藝術之都,到處都是前來學習繪畫的年輕人,人人都想一夜成名。
當然,還是男性居多。女性畫家不是沒有,只是非常稀少,稀少到舉例都很難找到一個人名。
福蘭隨後收拾了畫架畫筆,跟蘭波兄妹在盧浮宮裏瞎逛了1個多小時。阿瑟不懂繪畫,福蘭倒是能把盧浮宮裏的一些經典名作說的頭頭是道:作者、年代、畫布、顏料、風格、畫作的經歷,雖然都是入門級的知識,但他說的挺有趣,是個好導游。
福蘭還不算學成畢業,老師也沒什麽名氣,過的也一般。他身上有股兒“巴黎頑童”的活潑勁兒,跟阿瑟的“阿登鄉下粗野男孩”的風格不同,相似的就是他們都帶有一種冷酷少年的玩世不恭。出乎維塔麗的意料,阿瑟居然跟福蘭關系還不錯,大概是有一點惺惺相惜的意味?
從盧浮宮出來,已經到了中午,福蘭提議去一家還不錯的餐廳吃飯,顯然是要蹭飯了。阿瑟說他沒錢,維塔麗才是小財主。福蘭便笑嘻嘻的說,可以帶她逛逛巴黎。
她想著雖然到過巴黎兩次,但都匆忙來去,還真沒有好好玩過。這次本來也計劃多住幾天,徹底解決阿瑟和魏爾倫的問題,再回沙勒維爾。福蘭這樣的年輕人,總是知道哪兒好玩。
到了餐廳,果然環境和服務都還不錯,頗高檔;菜價也不便宜,三個人吃了有50多法郎。
阿瑟居然沒覺得這頓飯很貴,果然是見過世面的人了。
維塔麗在家是挺小氣的,能不自己花錢,絕不自己花錢;但在巴黎麽,要的就是那個範兒,別管兜裏有沒有錢,要的就是見過大世面的淡定。
簡言之,就是要會裝樣。
50法郎的一頓午餐還是很不錯的,有牡蠣,有魚,有一小盤烤肉,一份水果沙拉,還有一瓶還不錯的紅葡萄酒。三個人都吃的很滿意。
福蘭問他們下午想去哪兒玩,陪他們回了旅館,放下畫架畫筆顏料,下午三個人就在香榭麗舍大街瞎逛。福蘭做個導游還是挺好的,嘴皮子麻利,對香榭麗舍大街上的商店耳熟能詳,三個人穿的一般,但因為長得都很不錯,姿態也好,倒沒有被店員用鄙夷的眼光打量。
維塔麗特別會端著“外省暴發戶”的架子,很能唬人,看了很多家商店,卻什麽也沒買。原因當然還是太貴了,她是有點錢,可在香榭麗舍大街上,買不了幾件東西。
在外面玩了一整天,晚飯在旅館餐廳吃的,叫上了菲利克斯舅舅。福蘭又跟著蹭了晚飯,還上樓到阿瑟房間裏吹了一會兒牛,晚上9點多鐘才走。
臨走的時候,他問阿瑟,“明晚妮娜夫人家有個沙龍聚會,你會去嗎?”
阿瑟猶豫,“他們大概不歡迎我。”
福蘭失笑,“是啊,你差點打傷卡爾雅,他們覺得你就是個小瘋子。”
維塔麗問:“什麽事?”
阿瑟忙說:“沒什麽,福蘭,你該走了。”
“卡爾雅?我記得他是為你拍照的攝影師,他還是個畫家,是嗎?”
“不是,他是——他創辦過一份雜志,是雜志社的社長。不過那份雜志已經被查封了。”
懂了,大概是什麽進步雜志。
“你跟他——發生了什麽?”
“沒什麽,就是……”他有點窘,但又覺得非常有趣,有些譏諷的微笑起來,“是他要給一個寫了狗屁不通的‘詩歌’的人說好話,我覺得他有點愚蠢。”
“然後呢?”維塔麗追問。
“然後——魏爾倫的手杖裏面是一柄細劍,我就這樣,”他比劃著動作,形象的再現了當時他的行動,“我可能劃傷了卡爾雅,他們都覺得我有點‘瘋狂’。”他滿不在乎的說。
“卡爾雅是魏爾倫的朋友吧?”
“對。”
“他們是責怪你的‘瘋狂’,還是責怪魏爾倫不該將你帶到巴黎?”
“都有吧。我不太在乎這個。”
維塔麗心累,“你要知道,你在巴黎認識的人全都是魏爾倫的朋友,你來巴黎是為了認識巴黎文藝界的名人,是為了出名,為什麽魏爾倫不阻止你的胡鬧?你想過嗎?”
阿瑟楞了楞,“什麽意思?”
“這麽說吧,魏爾倫一定說,你就是你,你不需要改變你的天性、你的本真,對吧?”
他想了想,“對。”
“他從來沒有說過,‘你不該這樣’、‘你不該那樣’,對吧?”
“他沒說過。”
“他縱容你,甚至鼓勵你的放縱,對吧?”
“確實。”
“所以你才會覺得,他認真聽你說話、能夠完全的理解你,是這樣,對吧?”
“你怎麽——”他不安起來,在房間裏走來走去,“你是說,他故意的?”
“我們先來談談一個重要的概念:你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是否需要遵守社會的基本準則?”
“看情況。”
“你不能殺人,如果對方沒有對你造成傷害的話,對還是不對?”
“對。”
“人人都遵守社會準則和法律,才能保證你這個渺小的‘人’能夠獲得自己的基本人權,對還是不對?”
阿瑟驚訝的看著她,“你在皮埃爾先生家都學了些什麽呀!”
“學到了辯證唯物主義。”
“什麽?”
“回答問題。”
“噢——你說的對,但是……”阿瑟蹙眉,他心裏有點亂,覺得妹妹跟自己記憶中的妹妹不太一樣了。也許,在他不在家的時候,妹妹已經飛快長大了。“我說不好-->>
,我希望能夠過著一種、一種暢快的生活,可以不用考慮金錢、地位、人與人之間的差距。我喜歡誰,就跟誰在一起,而不用考慮其他的。世俗的瑣事,會讓人失去那種‘通靈人’的氣質。到那個時候,我就完了,全完了!”
“你在說你自己,還是在說你和魏爾倫?”
“別提那個懦夫!”他氣惱的說:“你說的沒錯,你真是個聰明姑娘,我可能不愛他,但他既然說了愛我,怎麽可以仍然愛著瑪蒂爾德?”
維塔麗又要扶額:這家夥的重點呢?
“你這個笨蛋!”她狠狠的罵他,“你是把自己放到什麽地步了?你是在跟瑪蒂爾德爭奪一個懦夫的‘寵愛’嗎?你應該羞於跟懦夫相提並論好嗎!他只不過比你大幾歲、比你早一點出名,你要是出名了,準比他要更有名氣!你用不著以你們之間混亂又不容於社會規則的愛情來當做點燃創作**的媒介,”她用了一個覆雜的長句,然後總結,“他不配,你也不需要。”
阿瑟忍不住要笑,“他不配?”
“對,他不配!”
這晚,阿瑟仍然在旅館過夜。
維塔麗回到自己房間後,想了很多。
阿瑟傷了魏爾倫的手掌,並不一定會真的傷害他倆之間的感情。她並不太願意用“愛情”來定義他倆的關系,在她看來,他們之間的感情是不對等的,根本談不上“兩情相悅”。根據阿瑟的一些含糊的講述來看,魏爾倫對他一見鐘情,可能是阿瑟身上那種“迷途羔羊”的氣質吸引了魏爾倫,也可能是其他的,但不管怎麽樣,這種禁忌之戀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
她不想阿瑟受到傷害,熱烈的禁忌之愛是會流傳後世,但也因此過早的燃燒了他的創作**。她說不好蘭波早早封筆是不是一件好事,畢竟後世無數人都想知道,那個恣意放縱的天才少年到底是不是因為與魏爾倫之間轟轟烈烈的愛情太折騰人,因而19歲就放棄了文學創作,成了走南闖北不停漂泊的浪子。要是阿瑟成了巴黎的不入流詩人小團夥中的一員,他將來還會那麽有名嗎?
畢竟早夭的天才才是“真天才”,善於折騰、身世坎坷才有可能流芳百世,讓人無限著迷,比如愛倫·坡,比如文森特·梵·高。
保羅·魏爾倫會去妮娜夫人的沙龍。
福蘭透露了這個消息,維塔麗立即決定,晚上她也要帶哥哥一道出席沙龍。
“我能去嗎?”她問。
“你需要一個引薦人。”
“你可以做我的引薦人嗎?”
“大概可以。”
“我以為沙龍該是來者不拒的。”
福蘭微笑,“有時候是的,但如果你一個人都不認識,為什麽要去呢?”
“我認識你。”
福蘭哈哈大笑,連連點頭,“沒錯!”
“阿瑟也可以去嗎?”
福蘭面露難色,他放低了聲音,“你要知道,上次他跟卡爾雅鬧得很不愉快。”
“我可以向他道歉,是阿瑟做的不對。”
福蘭瞥了一眼阿瑟,“阿瑟會道歉嗎?”
“他會的。”
阿瑟一楞,一看維塔麗瞪他,馬上說:“我可以向卡爾雅道歉。”嗨!他的那點小驕傲遇到妹妹就總是飛快的消散了。
福蘭暗笑,“那好,我們可以一起去。我去租一輛好一點的馬車。”
維拉爾家。
文藝沙龍在巴黎一直是一件時髦的事情,貴族有舞會,文藝青年有沙龍,各有去處。
對女主人妮娜夫人來說,在家裏聚攏一群慣會高談闊論的文藝圈人士是一件很有逼格的事情,巴黎這樣的沙龍為數不少,大家總有地方去。
美酒和美食,還有有趣的客人,用來打發晚上的無聊時間是最好的。
維塔麗到的不算早。
福蘭說,不能去的太早,也不能去的太晚,去的早的人總是跟主人關系更好;跟女主人不太熟悉的話,還是晚一點比較好,這樣才不至於顯得你就是沖著免費的酒去的。
福蘭就好比後世那種專門在各種宴席、派對上蹭吃蹭喝的常客,自來熟,臉皮厚,嘴皮溜。
這種人倒也能混得如魚得水,什麽場合都不會怯場。
為了穿男裝還是穿女裝,維塔麗頗是猶豫了很久。人們總是低估孩子,更別說“女孩”了,就連阿瑟,有時候也不由自主帶出來對女性的輕視。這是社會常態,可能要等到她很有錢,或是很有名才能破解這種局面。
最後還是選了女裝裙子。
卡爾雅和魏爾倫已經到了,倆人湊在一起說話,福蘭指給維塔麗看,“瞧,那是魏爾倫,你見過他嗎?他旁邊的就是卡爾雅。”
維塔麗見過魏爾倫,但沒有見過卡爾雅。卡爾雅比魏爾倫大幾歲,留著一把瀟灑的胡子,看上去頗有藝術家氣質。
搞文藝的,也沒有太醜的,至少相貌要過得去,不至於影響市容。只是魏爾倫未老先禿,看著反而比卡爾雅顯老。
維塔麗現在非常反感魏爾倫,也就更看他的禿頂不順眼了。
“走吧,我們先過去向卡爾雅道歉。”她拉著阿瑟,向卡爾雅走了過去。
維塔麗嘴甜,道歉非常誠懇,卡爾雅也不能說打死都不原諒一個17歲的魯莽粗野少年吧?只好對維塔麗表示,可以原諒蘭波先生。
阿瑟隨即也向卡爾雅道歉。
他也確實應該道歉,卡爾雅給他拍了兩張照片,一張是10月初他到巴黎沒多久拍的,11月底卡爾雅又給阿瑟拍了一張照片。兩張照片都拍的非常好,蘭波家的所有人都很喜歡這兩張照片。
維塔麗連吹帶捧的,卡爾雅忽然發現,不知道怎麽的就跟她約好了,後天她去他的工作室拍照。
這會兒卡爾雅倒是真的不再氣惱阿瑟了,覺得要是維塔麗在巴黎,陪著阿瑟,他們這個小團體倒是仍然能接納阿瑟成為他們中的一員。
稍晚時候,有人開始念自己的詩歌,也有人開始即興創作。
魏爾倫驚異的看著那個桀驁不馴的撒野少年居然老老實實的向卡爾雅道歉,還以為自己看錯了。
而蘭波家的女孩壓根沒給他什麽好臉色,他倒是不怎麽吃驚。維塔麗這個小姑娘一直都很明確的表現出討厭他,從表情到身體語言,他又不是笨蛋,當然很容易就能看出來。
阿瑟很小心的照顧維塔麗,給她拿來小點心,不讓她喝酒,自己也沒喝幾杯酒,一副好哥哥的樣子。
到了即興創作詩歌的時候,女主人定下了主題,要求帶有埃及或是遠東異國情調的詩歌,幾位詩人紛紛展露才華,維塔麗聽著那些人朗誦自己的詩歌,覺得不過爾爾。
她很納悶,悄悄問阿瑟,“他們只能寫出這麽——糟糕的詩歌?”矯情,造作,生硬,無趣。
阿瑟偷笑,“對。相信我,這還不算是最糟糕的。”
“天哪!”她小聲驚呼。
魏爾倫忽然在旁邊說了一句,“你知道什麽是‘不太糟糕’的詩歌嗎?”
蘭波兄妹一齊皺眉瞥他。
維塔麗看了阿瑟一眼,“好的詩歌應該使人愉悅。”
“你一定不喜歡《惡之花》。”
“那是什麽?沒看過。我還沒學到。”維塔麗一臉天真。
魏爾倫只好無語:確實,她這個年齡,還無法理解《惡之花》。
《惡之花》是夏爾·波德萊爾的詩集,阿瑟很喜歡《惡之花》。
她不再理會魏爾倫,又跟阿瑟低聲嘀嘀咕咕,評論那些詩人的詩歌。
魏爾倫心裏亂紛紛的。
他的右手綁著繃帶,對瑪蒂爾德說他摔傷了手掌,而朋友們都以為他又在家跟瑪蒂爾德大打出手。但男人麽,打老婆可不算個事,沒人問,也沒人說什麽。只是維塔麗顯然很是譏諷的看了一眼他的手掌。
啊,真可惡!
他無端的對一個不到14歲的女孩生氣,氣惱她來的是那麽突然,每次她來巴黎,阿瑟就總會對他冷漠,變得難以接近。她來了,那個藍眼睛的男孩就不再是一只孤鳥,而這只孤鳥本應在他的羽翼下。
他知道這是為什麽,他知道自己做的不對,但正確的事情很無趣,“不對”的事情、禁忌的愛情才能讓人感覺到自己“活著”。
他痛苦的看著那個少年。
福蘭說要阿瑟也即興寫一首短詩,阿瑟本想推辭,他不喜歡即興創作命題作業,維塔麗在他耳邊說了句話,他隨即點點頭。
仆人拿來了紙和筆。
維塔麗將紙張折疊又折疊,撕成紙條;在紙條上寫了一些單詞,在桌上排列組合一番,由阿瑟將單詞寫下來,往裏面填空放進動詞和介詞,以及挑選更好的押韻單詞。
這是一首短詩,題名《埃及舞女》。
“她是埃及舞女?……當天光破曉,
她像火焰之花一樣枯萎……
遠遠近近的人們,
都呼吸著滿城花開的香味!
太美太美了!但其實別無選擇
——為了《漁家女》和海盜之歌,
為了假面舞會上最後的喜悅,
相信那純凈的大海上浮動著夜的佳節!”
這是一首簡單明快的小詩,帶有蘭波自己的鮮明特色:簡潔、純凈,而關鍵詞又是維塔麗提供的,令人不禁感嘆蘭波兄妹的才華——一首詩歌好不好,不是以堆砌辭藻來衡量的,簡單直接,直擊心靈,那便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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